6月16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维多利亚整形医院大门处有人修剪行道树树木”,市园林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处理。经现场勘查,该医院西侧4株柳树(树木胸围20-35公分)被修剪,修剪后的枝条藏在该医院院内。该医院私自修剪行道树,其行为违反《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市园林局依据《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拉萨市城市绿化收费缴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维多利亚整形医院下达处罚通知,罚款1.32万元。
责任编辑:扎西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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