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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拉萨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7 16:08
来源:考评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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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城市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拉萨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由市人大法委、市司法局、市城管局组成的立法起草专班负责起草,现已起草完成。市城管局拟于近期举行《拉萨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在《拉萨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中增设了一条关于建筑垃圾的罚则,即“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人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针对此条法则制定的可行性、必要性、合法性,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

拟定于2025年7月25日上午10时。

三、听证会地点

拉萨市城市管理局一楼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条件、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态度,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产生方式

群众代表共8名参加听证会,以自愿报名的方式,经审查后确定人员,并邀请参会。行政主管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等其他人员由市城管局负责邀请。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18时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地址、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填好《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电子邮箱:kpk20242024@163.com,联系人:江波,联系电话:18089999202;或者直接送至拉萨市城管局考评监管科。市城管局将认真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知参会代表本人。

六、其他

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提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拉萨市城市管理条例听证会报名表

责任编辑: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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