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中央第二轮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拉萨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各部门积极行动,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目前我局牵头负责的39-04整改任务已完成,现对照《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标准要求及模板范式》,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拉萨市城市管理局提出。联系电话:0891-6827032;邮寄:拉萨市城关区当热中路23号拉萨市城市管理局。
附件:1.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9-4)整改措施销号公示表
2.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9-4)整改措施销号申请表
拉萨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张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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