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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1月20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0-11-05 10:28
来源:市垃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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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拉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审核,果果市长于2020年9月30日签批第64号拉萨市人民政府令,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拉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11月20日起正式实施。

该《办法》共七章40条,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规划建设五个方面对拉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第一章主要明确《办法》的立法目的、生活垃圾解释、原则与目的、属地政府职责、部门职责、社会参与与奖励机制等方面的内容,起着统领性作用,集中反映了《办法》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办法》制度安排的集中体现。第二章主要对编制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和分类管理等专项规划,规定各建设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合理、合法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第三章主要对分类标准、投放要求、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职责等做出明确界定,引导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第四章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主要对生活垃圾如何进行分类收集,收集后如何进行分类运输与处理进行详细规定;第五章减量措施,主要对政府激励、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鼓励措施等有利于促进生活垃圾有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与处理、减量的行为做出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规定了相关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等违反《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七章规定了《办法》的实施时间。

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不同主题的违法行为,制定相应的惩戒措施,未按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收集点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企业违反规定的,逾期未改正的,可处10000至30000万元罚款;针对单位、企业具有强制约束性,对个人主要是批评教育引导,责令整改;通过积分兑换、现金等方式引导奖励个人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同时,将已有的分类标准规范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突出减量措施实施,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社会行,引导社会预期,提高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规范性、强制性。

《拉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宣告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进入法制强制时代,是落实“四个意识”、强化“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将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的层次水平以和精细化程度,维护环境卫生,改善人居环境,有利于创新社区治理、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证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扎西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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