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决算

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30 20:32
来源:局办公室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目  录

第一部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有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本级。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3.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管线、井盖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负责供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洗车场、停车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加气站的综合管理。

4.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指导、监督、考核各县(区)垃圾分类工作。

5.负责城市市容管理。负责民族特色文化市容营造和保护工作,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节日装扮工作。

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负责编制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园林景观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基建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公园分级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7.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跨区域和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

8.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联动调度、监督检查、综合考评,牵头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规范标准和长效机制。

9.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业改革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

10.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

11.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县(区)城市管理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8个行政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市政管理科、市容管理科、燃气供热管理科、督察考评协调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政工人事科。

第二部分  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度总收入30,258.79万元,较上年27,811.06万元相比增加2,447.73万元,增幅8.8%;总支出30,258.79万元,较上年26,850.78万元相比增加3,408.01万元,增幅12.69%。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度总收入30,258.7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258.79万元。2023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0,258.79万元,较上年27,811,06万元相比增加2,447.73万元,增幅8.8%。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全年总支出30,258.7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26,850.78万元相比增加3,408.01万元,增幅12.69%。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5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5.05万元,占总支出数的8.58%,较上年2,296.82万元相比减少298.23万元,增幅12.98%;项目支出27,663.74万元,占总支出数的91.42%,较上年24,553.96万元相比增加3,109.78万元,增幅12.6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58.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9.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1万元,资本性支出238.43万元,对企业补助10,115.2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58.79万元。

五、2023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

2023年截至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6辆公务车辆,“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45万元,同口径较上年30.83万元相比增加5.62万元,增幅18.23%。具体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口径较上年0.08万元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幅10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30.75万元相比增加5.7万元,增幅18.54%。主要原因:2022年因疫情从8月至11月底无油料费、无公务接待费。

六、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3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30,25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5.0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7663.7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共计2,595.05万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共计2,404.16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共计190.89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共计27,663.74万元,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系统2023年度政府采购总额为1,992.06万元,其中:1、祁连山水泥厂污泥处置项目217.58万元;2、拉萨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后期运营维护项目485.59万元;3、拉萨市数字化管理指挥中心系统运维费435.89万元;4、新年景观装扮333万元;5、拉萨市流浪犬收养中心购买污水处理设备、一期化粪池改扩建项目200万元;6、拉萨市流浪犬收养中心糌粑32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1、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共3辆、机要通信用车共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其他用车6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计3,085.27万元:房屋18,683.86平方米,账面价值2,135.17万元;车辆16辆,账面价值36.45万元;货币资金399.23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局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业务处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2.2023年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局机关对所有项目申报了项目预算绩效申报表,预算共计资金36,096.69万元。分别为:机关机动经费91万元;党建经费3.1万元;天燃气应急演练业务经费12.22万元;水行业停车场行业管理经费10万元;供暖补贴12500万元;离退休党支部活动经费0.2万元;城管执法业务经费13万元;拉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运行经费1047.8万元;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活动经费0.1万元;三大节日离退休干部慰问经费4.03万元;59.3.28离退休干部慰问金0.4万元;流浪犬收养中心运行费565万元;重大节日城市装扮布置费200万元;垃圾分类业务经费200万元;自来水公司消火栓维修维护费25万;自来水公司污水代征费400万元;祁连山水泥厂污泥处置项目241.75万元;拉萨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550万元;拉萨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工程项目126.17万元;新增人行道护栏94.28万元;电力箱变迁移11万元;非机动车停车位划线42.19万元;新建污泥热水解项目1057万元;拉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609.7万元;拉萨市2021年城市“四化”整治工作市政设施提升项目3000万元;大庆营造氛围悬挂LED景观灯饰项目(二次)140.1万元;供水与污水处理行业监管经费50万元;拉萨两岛生态公园工程2500万元;布达拉宫广场周边绿化景观提升工程3200万元;同心公园建设项目1700万元;纪念碑体彩公园建设项目3300万元;拉萨罗布公园景观工程项目730万元;城市护栏更新项目(2020年项目)1300万元;流浪犬收容中心三期工程应急项目尾款709.74万元;2019年拉萨市夜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1547万元;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住宿费99.64万元;抽调一线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补助16.27万元。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局机关无扶贫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局机关无债务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局机关除正常资金外无特别重点项目资金。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2023年我市流浪犬收养中心运行经费年初预算565万元,人员工资60.76万元,全年收入共计625.76万元;2、2023年非税收入共计18.75万元,其中其他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2万元;其他一般罚没收入17.55万元。所有收入均通过非税收入系统直接缴入市财政国库指定账户中。

2023局机关政府性基金预算共计609.7万元,为拉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责任编辑:扎西曲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