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肖友才书记主持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调研督导燃气安全工作时的指示精神,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市区西藏雪山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兴旺液化气充装站两家石油
督导检查组先后来到西藏雪山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兴旺液化气充装站两家石油液化气销售企业,详细询问相关负责人燃气安全操作规范、措施防范、日常运维以及应急演练,检查燃气管线、报警装置、消防设施和气罐使用,逐一了解液化气站充装、储存、配送、销售等环节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此次检查发现存在落实安全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1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现场督促负责人严格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督导检查组要求,燃气企业要严格履行责任,加强石油液化气场站内各环节安全监管,切实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要规范设备运维,加大石油液化气场站内相关特种设备和产品安全关和设备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要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意识和防范应对能力,不断规范燃气经营、使用行为;要严格落实气瓶充装制度,严禁使用过期瓶、报废瓶,禁止在气瓶中掺杂二甲醚等危险物质;要严明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供气各项规定,严禁向经营黑点、不明身份客户、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户供气;要认真开展瓶装液化气上门配送安装和随瓶安检,做好客户服务,加强入户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安全意识;要严格落实气瓶运输各项规定,严禁无危运资质的企业和车辆运输液化气,严禁非危运车进站、未带防火罩的机车进站;要严格落实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全各类救援抢险装备和物质储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责任编辑:任炳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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