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肖友才同志在我市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动员会上的部署要求和在《成都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文本上批示精神,拉萨市城管局高度重视,于2023年11月15日组成编制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工作专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参照北京、成都、西安等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结合拉萨实际,从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照明管理、城市容貌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城镇燃气及集中供热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九个方面起草编制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相关标准。
标准起草和修改完善期间,得到了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组织开展多次专题研究,并邀请市政、燃气、园林等方面的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先后两次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园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及企业等35家单位意见建议,于2023年12月底形成《拉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初稿)》。12月29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拉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初稿)》,根据会议精神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拉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送审稿)》。于2024年1月23日,王强市长主持召开十二届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拉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送审稿)》,并原则同意。根据会议要求,经再次修改完善后形成《拉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终稿,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于2024年3月22日印发至各县(区)、功能园区、市直相关单位正式执行。
责任编辑:任炳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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