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我市城区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3.84万吨,平均1279.57吨/天;其中其他垃圾收处量为3.44万吨;餐厨垃圾收处量为0.34万吨;可回收物回收量为628.12吨;大件垃圾处理量为8.1吨。
一、其他垃圾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和卫生填埋场二期稳定运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34385.4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中填埋量为24013吨,焚烧量为10372.4吨,焚烧率达到30.17%。
二、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处理厂正常运行,平均收运量112.18吨/天。目前拉萨圣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998家单位签署了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包括区直、市直党政机关、学校、部队、餐饮企业等,区域涵盖城关区、堆龙德庆区和达孜区。
三、可回收物
一是建成区具有压缩设备的规模可回收物企业个人24家,回收废纸类、废塑料、易拉罐等可回收物19吨,旧洗衣机80台,旧电视机90台,平均回收0.8吨/天;废玻璃平均回收1.61吨/天。二是拉萨啤酒厂回收拉萨啤酒瓶1111743只,回收拉萨啤酒瓶555.87吨(每支按照500g计算),平均18.53吨/天。
四、大件垃圾
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大件垃圾8.1吨,平均0.27吨/天。
责任编辑:任炳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